河南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今后,河南省年满60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农民不用缴费,每月就能领到养老金。近日,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通许县、偃师市、荥阳市等21个县(市、区)列入首批新农保试点,明年春节前,试点县(市、区)农村60岁以上老人将领到首笔养老金。
60周岁以上老人可领养老金
此次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我省农村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为了体现国家要求的新农保制度的普惠性,使得经济相对比较困难的老人能享受到国家提供的基本保障,对于国家新农保试点启动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不设置补缴“门槛”,参保后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此外,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计发系数相同)。139是国家根据目前我国老人平均寿命计算出的系数,按照这个标准支付,基本可实现终身支付所需资金的平衡。
政府每年每人补贴30元
12月11日,河南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按照规定,新农保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个人按年缴费,目前暂设100元至500元5个档次,由农村居民自主选择缴费标准,参保人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给予适当鼓励,具体补贴办法由当地制定。
为调动广大农村居民的参保积极性,河南省确定,省、市两级财政对农村居民缴费给予每年不低于30元的补贴。其中,省财政每人每年补贴20元,省辖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10元,都计入个人账户,作为将来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数。新农保待遇主要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以中央财政补贴为主,中央财政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我省要求试点县(市、区)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以每人每月不低于5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实施意见》要求,试点县(市、区)为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有条件的地区对烈士遗属、领证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和双女户父母参保缴费可给予适当补贴。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对村民参保缴费给予补助。
老农保并入新农保
河南省《实施意见》下发之前,已有部分省辖市试点了农村养老保险,那么,老农保如何与新农保进行衔接呢?
对于开展老农保工作的地区,要彻底解决老农保基金债权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可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参保人员因身份发生转变或户籍变更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可随人全部转移;无法转移的暂时保留其个人账户,待条件成熟后再转移。
1000多万农民将受益
此次,河南省确定通许县、偃师市、荥阳市等21个县(市、区)列入首批新农保试点。据初步测算,这21个县(市、区)试点工作全面展开后,将有1000多万名群众受益。试点县(市、区)农村60周岁以上老人有望在明年春节前领到第一笔养老金。
据统计,中央财政每年对我省试点县(市、区)60周岁以上农民补贴约8.7亿元,省、市、县三级财政对农民补贴约3亿元;试点县(市、区)6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年增加六七百元的收入。
2017年河南省农村社保缴费及领取标准
农村社保,即是农村社会保险,包括农村养老保险与农村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以保障农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种养老保险政策。这种社保是针对农民的,按年收费,相信还是有不少人对农村社保不是很熟悉,下面就由小编带大家认识了解2016最新农村社保政策吧。
一、农村社保政策。
农村社保政策是由政府组织引导,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以保障农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种养老保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