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承德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_承德农村养老金计算方法发放标准

发布时间:2023-09-14 22:11:05

此次调整承德市涉及企业退休人员142923 人,共发放资金2 亿元,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60 元,调整前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2105 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2265 元。建国前参加工作的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调整。此次调整办法和标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定额调整包括142414 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 元,509名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挂钩调整,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5元,142923名退休退职人员人均月增加养老金68.34 元;按照本人12月按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0.5%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42923名退休退职人员人均月增加养老金9.71元。中金网0月17日

承德市倾斜调整涉及退休人员9.34 万人,倾斜调整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7.65 元。其中,年满70 周岁至74 周岁的13276 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 元;年满75 周岁至79 周岁的11156 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 元;年满80 周岁以上的6804 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 元。为62202 名一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 元;为15017 名二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为99 名1998 年9 月30 日冀劳〔1998〕65 号文件实施前,因工全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月增加额达不到157 元的,补足到157 元。参加倾斜调整人员,调整前月人均养老金1901.72 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2064.82 元。

据悉,此次调整是2005 年以来企业第12 次连调也是首次降低比例调整(以前年度为10%),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 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7%。

2016承德市养老保险有哪些政策

1、承德市养老保险政策一:

据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

2、承德市养老保险政策二: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但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2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3、承德市养老保险政策三: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每年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核对;受乡(镇)政府(街道办)委托,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领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错。

同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其生存认证由待遇发放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4、承德市养老保险政策四: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优抚安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衔接,按有关规定执行。

承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放率100%

为了将好政策贯彻到每个居民心中,该县在利用广播、电视、悬挂条幅标语、发放政策宣传单和手册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多次到全县200个行政村和13个社区,印制并发放社会化收缴卡使用及档次选定明白纸20000张、缴费标准与领取养老金对照表10000份,向广大居民讲清社会化收缴的意义、形式和方法,使广大居民对党的惠民政策充满了信心和希望。

针对农村人口流动性大、居住分散等问题,该县每年都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回家过年,人员集中、资金比较充裕的有利时机,集中人员、精力和时间开展征缴和扩面工作,由于工作措施得力,几年来参保率一直稳定在98%以上,实现了全县城乡居保全面实行社会化收缴、发放。

为加强基金监管,规范管理,该县完善了城居保工作内控制度,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日常监管;制定了一整套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管理、经办管理、理等制度,并辑印成册发至每位工作人员手中,强化制度落实;为杜绝重领冒领养老金现象,逐步完善了联动核查机制,对以前重领冒领养老金行为,几年了共追回重领冒领养老金100余万元,给经办人员敲响了警钟,在社会起到了震慑作用。

与此同时,该县按照统一流程、统一制度上墙、统一办公设备、统一档案管理的目标,在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联网的基础上,将专网试点延伸到了行政村,实现了“省市县乡村”五级联网,极大地方便了参保居民就近办理个人缴费查询、养老金领取等业务,最大程度让好政策惠及于民。

承德启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启动,涉及机关事业单位3549家,在职10.7万人、退休9.9万人将纳入参保范围,月增加养老金支出12万元。

此次改革涉及范围主要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在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方面,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为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依据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所包括的项目,个人工资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60%的,按60%计算。

在基本养老金计发方面,《意见》对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作出详细规定,以10月1日为界,新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对9月30日前参加工作、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中人”,加发过渡性养老金。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体现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而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此次改革范围,继续按照国家及省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

据了解,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还将建立职业年金制。按照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可按月领取职业年金。

承德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规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但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2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每年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核对;受乡(镇)政府(街道办)委托,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领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错。

同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其生存认证由待遇发放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优抚安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衔接,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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