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保险,是指以农村非城镇户籍的居民为保险对象的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障水平与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养老保险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以及社会救助等形式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自我保障为主,集体(含乡镇企业、事业单位)调剂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政府组织与农民自愿相结合。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保障农村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我市城区从10月1日起开始启动新农保工作。
一、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株洲市城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二、参保条件和范围
具有株洲市城区(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天元区、云龙示范区)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农垦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工作人员逐一核对农村居民的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本人有参保意愿的,在名册上签名、留手机予以确认,经区、乡镇(办事处)农保经办机构审核认定,即可参保登记。
三、基金来源
(一)个人缴费:缴费档次有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800元和1000元七个标准。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凭“参保缴费补贴登记卡”(以后将发行“社会保障卡”到指定的金融机构缴费。缴费标准根据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给予缴费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人缴费后才能享受集体补助,集体补助的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当年的最高个人缴费标准。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中央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区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补贴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元。省、市、区对参保人缴费100元的给予每人每年30元补贴。以最低缴费档次为基准,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区财政增加5元的补贴,超过500元档次以上的缴费,按500元的缴费档次补贴。
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等缴费困难群体,农村低保户二级以上(含多重残疾)的残疾人,年满55周岁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和农村“三无”人员,区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给予全额补贴。
16—45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46—59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但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对缴费累计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缴费,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0.5元(不含补缴年限)。
四、缴费年限
缴费时间为应缴费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缴费年限
(一)直接享受待遇:10月1日前年龄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农垦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养老金的标准是每月60元。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同村居住子女都必须参保缴费;
(二)距领取养老金年龄(满60周岁)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但补缴年限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未按年缴纳应缴年限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年满60周岁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
(三)距领取养老金年龄(满60周岁)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否则,年满60周岁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
六、待遇领取条件和标准
(一)直接享受待遇:10月1日前年龄满60周岁,不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农垦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养老金的标准是每月60元。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同村居住子女都必须参保缴费。
(二)参保缴费人年满60周岁,且符合参保缴费年限要求,应当给予办理养老金领取资格手续,在其满60周岁的次月发放养老金。月养老金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为6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领取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养老金存折到指定的金融机构领取。
七、养老金继承
参保人员死户(含已领取养老金人员),其个人账户余额中除政府补贴的余额外,可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八、养老金监督
每年对参保人的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情况进行张榜公示。村协管员对养老金领取人员的领取资格进行认证,对死亡(失踪)情况及时申报。
对伪造有关证件或者以其他手段冒领养老金的人员,将依法追回被冒领的养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