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

郴州低保户申请标准及申请条件,低保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3-09-16 22:25:50

办理条件

城镇低保申请条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郴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有哪些基本原则

办理材料

城乡低保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根据家庭实际状况,如实反映要求政府救济的理由、家庭人口及详实的收入来源、生活困难原因

2.家庭户口簿和所有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所有成员从业单位的各种收入证明

4.患有大病、重病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证明书

5.残疾对象等级证书等相关证明

6.房屋产权或房屋租赁等居住情况证明。

办理流程

城市低保的办事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社区居委会组织人员入户调查,符合条件的在社区第一次张榜公示5日,无异议后,上报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接到上报材料后,进行入户调查、审核,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通知社区居委会第二次张榜公示5日,无异议后,上报县市民政局。

县(市)民政局接到材料后,完成入户抽查、审核,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通知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居委会第三次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后,下达书面批准通知书,发放低保证。

农村低保的办事程序

农村低保的办事程序与城市低保办事程序基本相同,户主申请??村(居)委会入户调查??村民评审小组进行“民主选贫”??第一次张榜公布??乡镇审核??第二次张榜公示??县民政局审批??第三次张榜公示??发放低保证。

低保标准

凡郴州市城乡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郴州市低保标准的,并具有郴州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均可到户口所在村(居)委会进行咨询或者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报“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并提供家庭收入等有关的证明材料。

农村标准

湖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200元/人/月。

城镇标准

湖南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40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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