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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低保户申请标准及申请条件,低保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3-09-20 19:21:14

1.城乡低保对象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低保对象认定的三个要件。不得以某种身份作为认定低保的条件,对于少数确实符合低保条件的财政供养、村干部家庭或近亲属,要严格执行近亲属备案管理规定。

2.农村五保认定条件有哪些?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农村居民。
  已满六十周岁的老年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及经伤残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视为无劳动能力。
  3.2016年度城乡低保、五保保障标准分别是多少?
  2016年鄂州市城市保障标准为500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350元/人/月,五保供养标准为670元/人/月
  4.城乡低保、五保申办流程?
  城乡低保、五保的申办流程为:个人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对、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开公示。
  5.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有哪“五保”?
  五保供养包括:(1)供给粮油、副食品及生活用燃料;(2)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3)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4)提供疾病治疗、日常诊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顾;(5)办理丧葬事宜。
  6.五保对象死亡后丧葬费按多少标准发放?
  按当年五保供养标准一次性补发12个月供养金。
  7.哪些收入在申请低保时可以不计入家庭收入?
  下列收入项目不计入家庭收入:(1)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定期定量补助金、护理费,义务兵的优待金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费;(2)对国家、社会和人民作出特殊贡献,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奖金;(3)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收入及由政府和社会给予困难学生的救助金;(4)因工负伤和意外伤害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及死亡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5)见义勇为奖金;(6)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和医疗救助金;(7)政府、社会或个人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抚慰金和灾后重建救助金;(8)独生子女费及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9)其他经省级民政部门认定不宜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8.低保家庭收入怎么计算?
  城市低保按申请前3个月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据实计算;农村低保按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纯收入计算。
  9.低保金发放程序?
  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民政造册、财政拨付、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代发的方式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账户。
  10.低收入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是否可以单独申请低保?
  (一)低收入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申请低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纳入低保,符合政策规定。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下一步,各地要按照《省低保办关于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按标施保工作的意见》(鄂低保办函[2016] 11号),加强家庭财产比对核对工作,进一步规范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工作。
  (二)对二级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政策的处理,应按照中残联等7部门《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15]34号)有关规定以及各地明确的具体条件进行认定。其所在家庭经济条件好转,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照动态管理要求,予以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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