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

株洲低保户申请标准及申请条件,低保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3-09-17 18:16:23

办理条件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凡持有本市户口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可申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城镇低保申请条件

凡持有本市户口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城镇居民均可申请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办理材料

农村低保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户口簿及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

4.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或赡养(扶养、抚养)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书;

5.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应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6.家庭成员中患有严重疾病的,应提供医院病历证明、疾病诊断证明书及医疗费用收据;

7.土地(山林、水塘、厂矿)承包或者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农业收入证明;

8.其他必需的有关证明

城镇低保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城市居民户口薄、户主及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查验原件、复印件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3.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4.民政部门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对象家庭成员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由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出具收入证明;

2.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有关证件或者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下岗职工生活费或者失业保险金的证明;

3.离、退休人员提供领取离、退休养老金的证件或者有关凭证;

4.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身体健康的人员由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提供就业状况证明;

5.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6.家庭成员中有农业户口的,提供村民委员会出具农业收入证明;

7.因夫妻离异涉及有关抚、扶养义务的,提供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8.人民法院判决具有法律效力的赡养费、扶养费和抚养费的法律方面的法律文书。

办理流程

农村低保申请流程

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提出申请----居(村)委会上户核查情况后进行公示----报乡镇(办事处)初审公示?--报县市区民政局审批。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书面告知,并说明情况。

城镇低保申请流程

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居委会上户核查情况后进行公示----报乡镇(办事处)初审公示?--报县市区民政局审批。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书面告知,并说明情况。

低保标准

湖南省低保标准

湖南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330元/人/月。

湖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165元/人/月。

株洲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温馨提示:

凡株洲市城乡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株洲市低保标准的,并具有株洲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均可到户口所在村(居)委会进行咨询或者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报“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并提供家庭收入等有关的证明材料。

株洲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

农村标准

农村低保补差水平不低于277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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