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肇庆城市、农村低保办理条件:持有肇庆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注:由于肇庆各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同且每月可能都会有所变化,详情请咨询当地民政厅。
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等状况及有关部门、单位的证明材料如《肇庆市农村(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4.《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户主凭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向所在居(村)委会、直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本须知第二条规定的材料。
2.居(村)委会、直属单位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将申请人的材料和调查情况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直属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直属单位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报送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市直属单位的保障对象报市民政局审批。
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直属单位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报送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市直属单位的保障对象报市民政局审批。
5.公布保障对象名单、保障金额。
办理地点
肇庆各居(村)委会
办理期限及费用
1.办理期限:
符合条件的低保申请,从受理之日起30日内须完成审批。
(1)居(村)委会、直属单位调查核实:10天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直属单位主管部门审核:10天
(3)民政部门做出批准:10天
2.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