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

台州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政策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4 11:56:41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和《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4号)等规章政策规定,现将温岭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重新公布如下:

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分为3个级别,涉及全市16个镇、街道。同一级区片级别内根据不同地类划分为二类,即一类地包括:耕地、除林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二类地包括:林地、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一级别一类地8万元/亩、二类地5.6万元/亩。二级别一类地7万元/亩、二类地4.9万元/亩。三级别一类地6万元/亩、二类地4.2万元/亩。插花地的征地补偿按照土地所在区片综合价标准执行(区片划分情况详见附表)。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组成,不含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构成比例不低于4:6。

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高度重视土地征收工作,认真做好征地补偿标准重新公布政策宣传,严格依法征收土地,切实保障村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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