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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政策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8 00:34:07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4号),对2011年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以下简称《征地补偿标准》)予以更新并重新公布,该《征地补偿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原《征地补偿标准》(内政办发〔2011〕143号)同时废止。我局已转发各旗县区国土资源(分)局,要求各地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新标准的实施工作与新旧标准的衔接工作,切实保护被征地农牧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呼和浩特,通称呼市,旧称归绥,是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北方沿边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地处中国北部边疆,欧亚大陆内部。市域面积为17224平方公里,辖4区、4县、1旗,末常住人口为308.9万人,市区常住人口210万人。

呼和浩特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光辉灿烂的文化,是华夏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先秦时期,赵武灵王在此设云中郡,故址在今呼市西南托克托县境。民国时期为绥远省省会,蒙绥合并后,呼和浩特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市中心城区本是由归化城与绥远城两座城市在清末民国合并而成,故名归绥。1954年改名为呼和浩特,蒙古语意为“青色的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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