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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政策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3 04:39:40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

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土地共分为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历山、唐镇、万福店、新街、安居、均川、环潭、洪山、长岗、三里岗、柳林、尚市。

补偿标准:耕地:35460元/亩;菜地:39006元/亩;果园:39006元/亩;茶园:39006元/亩;精养鱼池:42552元/亩;林地:28368元/亩;未利用地:1773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高城、殷店、草店、小林、淮河、万和、吴山。

补偿标准:耕地:32300元/亩;菜地:35530元/亩;果园:35530元/亩;茶园:35530元/亩;精养鱼池:38760元/亩;林地:25840元/亩;未利用地:16150元/亩。

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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