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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23-09-16 14:44:36

忙碌了一年,大家拿到年终奖自然是很开怀,但是年终奖也是像发工资一样要交税费的哦,这里小编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仅供参考!

  

  年终奖的发放额度和形式一般由企业自己根据情况调整。好的年终奖办法要有较好的考评指标、评价方法、发放规则等等相应的各项制度,可以有效激励员工,增加企业凝聚力。

  年终奖通常有三种发放形式,根据不同的发放形式,可以知道一些年终奖具体怎么算。

  (一)双薪制

  “年末双薪制”是最普遍的年终奖发放形式之一,大多数企业,特别是外企更倾向运用这种方法,即按员工平时月收入的数额在年底加发一个月至数个月的工资。

  A:12+1方式

  12+1的方法,即到年底企业多发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这种是以时间为衡量指标的,只要你做满了一年,就可以拿到双薪。但这种方法在香港、新加坡地区已经不常用了。

  B:12+2方式

  当员工为公司服务了一整年,公司多发2个月的薪水作为奖励。这是非常灵活的做法,它一般有公司营业指标、客户指标和个人指标三方面来衡量。公司营业指标是以最少成本达到最优化效果,获得最大利润打分,客户指标是由客户满意度来打分,个人指标是由个人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数量打分。一般地,公司营业指标在双薪中占10-20%,集体工作量占30-40%,而个人指标则在双薪中占到40-50%的分量。

  年终奖金也就是说,当你个人努力完成工作,发挥集体协作精神,完成公司营业目标时,才能最终获得双薪。这种灵活的做法,已经在国外非常流行。它充分调动员工个人的积极性,发扬团队合作精神,为公司做出贡献。

  (二)绩效奖金

  这是一种浮动的奖金。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和公司业绩结果,所发放的绩效奖金,这时发放比例和数额的差距就体现出来了。通常情况下发放规则是公开的,如某某级别的个人表现和公司表现均是达到目标时对应的奖金)相当于多少月的基本工资(而且级别越高的人奖金占总收入的比例越高),但对每个人具体的绩效评估结果各个企业的处理方法不一样,有的对全员公开,有的不公开。

  (三)红包

  通常是由老板决定的,没有固定的规则,可能取决于员工与老板的亲疏、取决于老板对员工的印象、取决于资历,取决于重大贡献等。通常不公开。民企多见。亚商大多采取的是第二种方式,部分人员还可以得到红包的奖励。

  除了发放现金,一些公司还将旅游奖励、赠送保险、车贴、房贴等列入年终奖的内容。无论企业用哪种方式发放年终奖,有一条原则是共通的,那就是年终奖的发放既要维护企业自身的利益,也要顾及员工的心理期望值,只有把这两者兼顾好了,年终奖才能发放得“公平”,才能起到奖励和激励的作用,为企业第二年的运作埋下良好的伏笔。奖金的发放方案,不应该在将近年终时才考虑,在年初制定公司计划的时候,就应该制订好年终发放奖金时的考评指标、评价方法、发放规则等等相应的各项制度。

  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一、【思路架构】介绍年终奖的纳税计算思路和方法

  1、月工资收入和年终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要分别计算。

  2、找到年终奖对应的适用税率

  (1)如果月收入?3500,用年终奖除以12,用此结果匹配图1得到适用税率和相应的速算扣除数

  (2)如果月收入<3500,先用年终奖补足月收入与3500的差额,剩余部分再除以12,用此结果匹配图1得到适用税率和相应的速算扣除数

  3、年终奖个税=(年终奖-补足3500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上文的“月收入”指月应纳税所得额,指应发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的金额。

  二、【案例解析】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说明,透彻理解

  案例1:甲月收入5000元,当月发放年终奖18000元,月工资5000元减3500元免征额,按适用税率3%计算,即:(5000-3500)×3%=45元;年终奖18000元,首先除以12个月为1500元,对应的适用税率3%,则年终奖应缴个税18000×3%=540元。总计甲应缴个税45+540=585元。

  案例2:乙月收入10000元,当月发放年终奖36000元,月工资10000元减3500元免征额,按适用税率20%和速算扣除数555计算(10000-3500)×20%-555=745元;年终奖36000元,除以12个月为3000元,对应适用税率10%和速算扣除数105计算,即:36000×10%-105=3495元。总计应缴个税745+3495=4240元。

  案例3:丙月收入3400元,当月发放年终奖24100元,月工资3400元不足3500元,用其取得的年终奖收入24100元补足其差额部分100元(3500-3400),再将剩余部分24000元除以12个月为2000元,按适用税率10%和速算扣除数105计算,(24100-100)×10%-105=2295元;总计应缴个税0+2295=2295元。

  三、【合理避税】年终奖多发1元,收入有可能少几千甚至上万

  当处于税率临界点时,会出现多发1元年终奖,少收入几千甚至几万的情况。

  举例说明:

  甲年终奖是54000元,除以12个月为4500元,按适用税率10%和速算扣除数105计算,应纳税额为:54000×10%-105=5295元。

  乙年终奖是54001元,除以12个月约为4500.08元,由于4500元是临界点,超过4500元至9000元按适用税率20%和速算扣除数555计算,应纳税额为:54001×20%-555=10245.2元。

  由此可见,乙比甲的年终奖多拿1元,但收入反而少:10245.2-5295=4950.2元。

  年终奖一元钱临界点效应:发18001元比18000元多纳税1155.1元;54001元比54000元多纳4950.2元;发108001元比108000元多纳4950.25元;发420001元比420000元多纳19250.3元;发660001元比660000元多纳30250.35元;发960001元比960000元多纳88000.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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