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港澳通行证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出入境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国家工作人员同意出境的证明等。港澳通行证和护照是可以同时办理的,按照法定办理程序办理即可。以下是吴忠具体办理地点及材料,仅供参考。
一、吴忠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在哪里办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柴园路政府政务大厅三楼
咨询电话:0953-228176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冬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休息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公安局出入境受理点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豫海北街018号政府政务大厅
咨询电话:0953-8026891
二、吴忠办理护照需要什么材料
(一)提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二)提交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及复印件;
(四)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出境事由相关证明材料:
1、探亲:仅限探望直系亲属。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及邀请人在境外的居住证明。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2、团体旅游:提交旅费发票及与有境外组团资质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协议。
3、商务:因工作单位需要出国商务的,提交单位相关证明、单位派遣函、申请人社会保险凭证、劳动合同。
4、劳务:提交有资质劳务中介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
5、就业:提交有资质就业中介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
6、自费留学:
(1)提交境外学院录取通知书。
(2)如确实暂无法提交境外录取通知书的,且申请不属于赴境外学习宗教的,公安部门可先为其签发普通护照,但只给复印件,供申请人办理入学手续及签证。待申请人取得签证后核实与申请事由一致,发给普通护照。
(3)经与驻外使馆核实,如属赴境外宗教学院留学或学习宗教专业的,还需提交自治区宗教局同意的函件。
(4)如属由全国性宗教团体统一组织选送并经国家宗教局批准确认赴国外宗教院校留学或培训的,出具全国性宗教团体派遣函件。
(5)申请人有学习宗教经历的,赴境外留学还需提交自治区宗教局同意的函件。
7、其它特殊情况。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吴忠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以下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蓝底光面彩色照片1张,并提交照片回执;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现役军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出申请;
4、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以及一方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港澳通行证申请条件如下:
1、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2、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