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职级工资制的工作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特区津贴和特区生活补贴之和;
2、技岗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特区津贴和特区生活补贴之和;
3、普岗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特区津贴和特区生活补贴之和。
第三十二条
工作人员申请正常休假、病假、事假,必须办理书面请假审批手续,填写“请(休)假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休假。遇特殊情况,本人来不及填写请假审批表的,可委托家人、同事代为办理或电话申请,事后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否则视同旷工处理。
第三十三条
工作人员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后,应将“请(休)假审批表”及时交组织人事处备案,假期满后及时到组织人事处销假。
第三十四条
工作人员请假按以下权限审批:
1、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请假3天(含3天)以内的,由处(室)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经处(室)领导提出意见后,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2、处室领导副职和处级非领导职务工作人员,请假3天(含3天)以内的,由处长(主任)提出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由分管局领导提出意见,报局长审批。
3、处室主要领导请假3天以内的,报分管局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分管局长提出意见,报局长审批。
4、副局长、助理巡视员请假报局长审批。
5、局长请假报分管省领导审批。
6、局机关工作人员正常休假。副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休假,由处(室)领导提出意见,报分管局长审批;处(室)主要负责人休假,由分管局长提出意见报局长审批;副局长和助理巡视员休假,由局长审批;局长休假报分管省领导审批。
第三十五条
局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执行。
扩展阅读
6月22日,就网上热议的“探亲假”,记者专门针对成都国企、事业单位的员工进行了街头调查,同时通过华西都市报官方微博发起了网络调查。
截至22日下午6点,两项调查共吸引了470人参与。其中,针对“你休过探亲假吗?”这项调查,397人回答“没有休过”,占到总人数的84%;针对“你知道单位有探亲假吗?”一问,262人选择不知道,占总人数的55%。此外,更是有多达78%的人根本就不了解申请探亲假所需的条件。
尽管如此,在得知国家曾在1981年专门出台过探亲假后,共有405位网友认为探亲假有存在的必要,占到总人数的86%。在探亲假的支持者之中,参与调查的文丽说,国家当初设立探亲假,并出台相关规定,初衷就是为了让人“常回家看看”,有时间陪陪配偶,有时间陪陪年老的父母,“因为交通发达了,探亲假可以适当缩短,但不应该废止。”
探亲故事/
她6年未见过老家的秋天
刘女士是此次网络投票的参与者之一。老家在山东的她在成都工作已有6年,如今,她已是成都一家事业单位的中层。看到本报发起的网络调查,她细算了一下自己的假期,结果令她吃惊不小。
每年春节和5天年休假,刘女士都会回家探望父母。“我常常把年休假‘切割’成2天或者3天,再加上周末,凑齐4天或5天回趟家。“我至少6年没有看过家乡秋天了。”刘女士说。
得知有探亲假后,刘女士曾专门咨询过单位的人力部门。得到的回答是,员工没人请过这个假,单位也没有设置过探亲假,如果想请,得去问问单位领导。“我咋可能为了这几天假,去问单位领导嘛,说不定给领导留下不好的印象。”刘女士说,之后,这件事就不了了之,她再也没有提起过探亲假。
不久前,刘女士谈了恋爱,“一年就10多天假,还要兼顾男友和自己双方父母,加上路途上的时间,只能在家停留不到一天,时间严重不够。”刘女士说,放个假不仅没把家人陪好,自己也感觉很累,“两头都没顾好!”
有假不休
他怕影响年终奖
李先生是成都锦江区的一名公务员。他老家在广东,在成都工作已近7年。“我们单位有探亲假,但我一次都没休过。”李先生说,因为已经结婚,单位给他的探亲假是4年休20天,必须连着休。“连休20天,领导认为会影响到正常工作,很难说服他签字批准。”
此外,在李先生看来,如果突然这么长时间不上班,也会对他的绩效有很大影响,年终奖也会少一些。“我的基本工资不高,请了探亲假会影响绩效不划算。”李先生说,他宁愿每年选择年休假,也不愿用这四年一次的20天长假。
李先生所在单位的人力部门工作人员曾向他透露,探亲假难获批的原因在于,他们单位够得上请探亲假的人很多,如果每一位员工都休探亲假,单位的工作可能会乱套,“更何况,现在的探亲假根本没有要求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