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感想【篇1】
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是当前干部工作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选人用人公信力杀伤极大,必须下大力攻坚克难。
首先,程序把关要严。要把严格监督、严肃纪律的措施嵌入到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完善干部任免工作规程,严把选人用人各道关口,从源头上保证干部队伍纯洁。党委(组)向市委推荐拟提拔重用人选,必须对其廉洁自律情况作出负责任的评价;对破格提拔、问责干部复出等需要向组织部门报告的有关事项,未事前报告或未经审批同意的不得提交讨论决定;民主推荐干部时必须明示纪律要求,让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者没有市场;考察时干部考察组要担负起“一岗双责”,考察过程要作为全程纪实的重要内容,因考察失真失实造成带病提拔的要倒查追责。
其次,人选审查要严。要坚持和完善考察人选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意见制度,凡是有问题反映但未核查清楚的,一律暂缓讨论决定。要加大对拟提拔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力度,按省里规定,从今年起,凡是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一律进行核实。要严格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凡是存在疑点未核清的,一律暂缓考察。要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凡是问题反映没有查清的,一律不得办理任职手续。总之,绝不能让有疑点的干部侥幸过关,绝不能让有硬伤的干部蒙混过关。
再次,监督检查要严。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程序,加强各地各单位选拔任用干部过程监督,防止随意变通、程序空转。对干部选拔任用的资格条件、工作程序、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把握资格条件,严格选拔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不断提升干部任免工作质量和水平。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感想【篇2】
如何选对人用对人,赢得群众的认可,成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点。要把好导向关,凭实绩用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重。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如果官员将“才”用错了地方,不是为人民而是为了一己私利,那么带来的祸患比起平庸的人要大得多。德能正其身,才能胜其任;德决定威信的方向,才决定威信的高低。要把好任免关,按程序选干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照章办事,严格履行程序,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初始提名、书面征求纪委意见、票决等一系列制度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标准不变通,实现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要严格监管、加强监督。加强对于干部执行政策、纪律、制度等各种规矩的督促检查,做到言必行,行必果,让为官不为的干部无处遁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对干部的约束和警示作用。要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对于干部监督的强大合力。有了规划就要迅即落实,有了制度就要严格执行。我们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要严格把好用人导向关、任免审批关、管理监督关。如此,才能从根本上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才能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