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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3-09-15 00:45:44

【1】乡镇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

  近年来,冤假错案频频见报,引起社会公众高度关注,本以为“海口故意杀人冤案“、“浙江叔侄奸杀冤案”以及“内蒙古包头王本余奸杀冤案”已是对司法公正的极大挑战,岂料轰动全国的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的主人公也纯属误杀,这一件件冤案的发生,不知毁了多少人的青春,甚至有人为此付出生命,多少个家庭为此蒙羞,上演妻离子散的悲剧,除了对冤屈者表示同情和哀悼外,我们似乎更应对案件的负责人表示愤慨。可以说,此类事件的发生与我们的工作人员不作为甚至乱作为密切相关。

  常言说得好: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可很多人在面临群众切身利益时,想的更多的却是自身的前途,如何才能短期破案、如何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受到上级嘉奖才是他们考虑的关键,至于“铁证如山”、“公平正义”却远远不如“刑讯逼供”来的更为直接,据知情人士透露,当年负责经办“呼格吉勒图”案的公检法三家单位的办案人员都已经有了职务调整,很多已经升职或调迁。虽然他们获得了仕途上的短暂升迁,却在最大程度的背离了群众,现如今看来,他们也只是踩在人民的身上往上爬。

  17日,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带走。消息一出,大家呼声一片,历经18年的冤案终于得到平反,实属大快人心之举动。倘若18年前,冯志明领导的专案组没有采取刑讯逼供,而是在限时破案面前坚持实事求是,也许悲剧就能避免。四中全会公报强调在实行依法治国的道路上要实行办案质量终生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这就为案件审理查办过程中失职的工作人员套上了枷锁,如果再出现此类乱作为的情况,无论你身在何处,无论你是否在职或者退职,恐怕都要负上终生的责任。因此问责机制的建立,既是对司法公正的有利补充,也是对民众正当利益的维护。

  【2】乡镇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

  近日,组织部印发《关于深化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在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众所周知,县级处于政权体系的重要位置,县处级领导干部以及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基层干部的作风出现问题,直接影响甚至损害群众根本利益。因此,在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讲好“三严三实”专题党课、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组织“三严三实”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之前,全面排查并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是深化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续转变基层干部作风、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现实需要。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根深蒂固,整治起来必须动真碰硬。

  真排查。解决和整治问题,首先要发现和排查问题。要过细、认真、全面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县级党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摸排清楚。要着力排查不作为、乱作为、贪腐谋私、执法不公等“四个方面”突出问题。要在组织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抽调专门力量,逐乡逐村逐单位摸底排查,尤其是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一一调查核实。要分门别类列出问题清单,到事到单位到人头。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同时要敢于自我检查、自我反思、自我剖析,勇于揭短亮丑,绝不能大而化之、简单应付,使问题排查“不严”“不实”、沦为过场。

  硬落实。落实是硬道理,更是真功夫。在开展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的过程中,必须狠抓措施落实以及工作落实。要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项认真整治,一项一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具体落地。要上下联动抓整治,特别是对那些发生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要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要公开透明抓整治,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公示等形式,及时公开整治项目、进度和结果,让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各级党委都要高度重视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并分层分级分系统分行业共同抓好统筹安排、组织落实、监督监管等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每个环节有力有序有效。

  实为民。开展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因此,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必须始终确立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理念,要真为民、实为民。要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一一调查核实,排查出的问题以及整改清单、整治措施,要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清单、部门职责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广泛吸引群众参与,坚持开门抓整治,请群众当裁判,让群众来打分,绝不能也不允许关起门来搞整治,将老百姓拒之门外。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始终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以整改落实新成效取信于民。

  严问责。整治不能打和牌、走过场,必须坚决强化正风肃纪,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增强监督震慑力。要实施党风廉政专项巡查,坚持教育和惩戒并重,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违法的,要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纠正;对那些顶风违纪、贪腐谋私、徇私枉法的,要坚决查处、严厉问责。要克服“老好人”思想,杜绝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及问错责、乱问责等现象和行为,切实以正风肃纪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与此同时,要强化立规执纪,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抓好制度入脑入心,强化刚性执行,推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特别是开展“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其成效如何,不是靠各级各地领导干部自说自话、自我表演,而必须让百姓说好,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这是我们必须牢牢把握的重要遵循。唯有如此,才能使专题教育以及专项整治深得人心。

  【3】乡镇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

  在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新常态下,庸官懒政、为官不为,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成为中央整治党风干风,巩固执政根基的重拳之一。通过反思一些贪腐案例,笔者认为,“乱作为”的毒害远远大过“不作为”,整治乱作为,势在必行。

  “不作为”为的是当太平官、不惹麻烦事,于是乎把党和国家的利民惠民政策压在桌底,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事弃之一旁,不思谋深化改革、化解矛盾、发展经济等问题,足不出户,闭门造车,上头有安排、有部署就照办,没有就晒太阳。不主动找差距、找问题、谋发展,回避问题。“乱作为”的坑人之处,在于它放大了个别领导权力,伴随着一言堂、独断专行,把个别领导的意图变为组织意图,乱决策、乱作为,为了个人政绩不考虑全盘,胆大包天,贻害一方。

  整治“乱作为”,首先要规范领导议事决策机制,坚持“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加强督查、巡视,给权力划上边界。其次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领导政绩考核机制,从源头上掐断政绩导向,树立实干、利民风向标,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为群众谋福祉就是最大政绩的导向。最后要建立责任终身追究机制,把领导干部执政经历、岗位调整情况建立信息库,把领导任职情况与地方发展挂钩,人走岗留,权离责不离,不管其岗位如何调整,为政一方,就要负责一方,出事了,就要进行倒查,严查,决不让作恶者以调离、退休等方式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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