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为我国第10个文化遗产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精神,将目前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与文广新工作实际有机结合,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提高全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就文化遗产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宣传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成就,提高全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二、活动主题及宣传口号
(一)活动主题
保护成果全民共享
(二)宣传口号
1.像爱惜自己生命一样保护文化遗产
2.为文化遗产点赞为美丽中国添彩
3.文化遗产千秋传承保护弘扬万代受益
三、活动时间
4月下旬到6月下旬。
四、工作要求
(一)结合当地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及早制定本县市区的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突出主题、讲实际、重实效。文广新系统的领导干部要面向基层、深入一线,加强指导、统筹谋划,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文化遗产日活动安全顺利开展。
(二)传播理念,积极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平台,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征集宣传口号,设置宣传专栏专刊,张贴宣传海报,印发宣传材料,传播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日活动与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努力使文化遗产日主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深入人心,激励公众自觉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
(三)各地要注重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展示地方政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行动和工作成果,大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服务社会、推动发展、惠及民生所采取的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的先进事迹,强化价值导向,注重宣传效果。大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校园、走进高校活动,要善于借助各种媒体的力量,提高正面引导能力,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辐射效应。
请各县市区文广(新、体、旅)于6月6日前报送“文化遗产日”活动安排,并于6月22日前将本县市区“文化遗产日”活动总结(加盖公章)及电子文本一并报送至阜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