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孩子即将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小学生啦!他们像出海的小船,扬起了新的征帆,开始了新的航程。一实小的老师已张开温暖的怀抱,热情地等待着您孩子的到来!家长们准备好了吗?家长们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首先家长们应该注意嘉兴入学报名时间、嘉兴入学报名所需材料和条件,做到万事俱备只差报名了。那么嘉兴一年及入学报名时间如何安排呢?报名政策如何呢?由于截至本文小编发稿之前嘉兴一年级入学报名政策官方暂未公布。等新政策出来后本站将第一时间推送给大家,不过家长们可以参考2018年的招生信息,做到心里有个大概!
切记!以下是2018年嘉兴小学入学报名的政策,仅供参考!!的入学报名注册请以官方发布为准。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1.以区为主制定招生细则
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招生办法、招生计划和辖区学校施教区范围,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2.坚持全面实施“阳光招生”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零择校”,按照 “就近免试入学、划施教区招生”要求,安排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户籍和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要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若施教区内生源超过招生计划时,未录取学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到附近公办学校入学。
3.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从严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小学和初中学校原则上应分别控制在40人、45人以内。实施小班化试点的学校或有条件的学校,小学和初中学校原则上应分别控制在35人、40人以内。
4.做好政策类安置学生入学工作
对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性照顾规定的学生(包括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华侨子女、台胞子女、援疆援藏援青干部子女、海外高层次人才以及回归浙商子女等),填写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审核后,于5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筹各区按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5.全面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适龄的视障儿童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适龄的中度听障或智障儿童可到嘉兴市特殊学校登记报名,经评估后入学。适龄的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到所在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对于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负责送教上门。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就学权利,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6.妥善做好新居民子女的入学工作
申请市本级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的非市本级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应取得《浙江省居住证》并在市本级参加社会保险,其入学按照各区新居民子女积分制入学办法执行。农村教育资源允许的,可适当放宽入读条件。新居民公交驾驶员子女入读公办小学、初中,符合条件的,可持有关材料到居住所在区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新居民公交驾驶员子女入读义务教育优待申请表见附件3。部分区域公办教育资源紧缺,公办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可由享受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解决。新居民持有居住证和缴纳社保不在同一个区的,在居住证所在地申请入学。
7.规范特长生招生工作
2018年,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特色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等可以继续按有关规定招收与批准项目相一致的特长生,但是要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招收特长生学校名单、特长项目名称和招生名额等进行公示 。
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
01确定招生计划
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应根据招生规模和办学条件相适应的原则,合理确定2018年招生计划并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招生计划变更(含招生人数和招生范围)必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02报名办法
适龄学生可自主选择一所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报名,填写相应的报名表格。每位学生只能报一所民办学校,不得到两所及以上学校报名。
03报名材料
小学一年级新生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卡、幼儿园成长手册等;初一新生应提供素质报告单、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报名结束后,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须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基本信息录入《2018年嘉兴市本级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学生信息登记表》,并分别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04招生办法
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实行“学生自主报名,学校自主录取为主”的招生办法,其中,民办初中学校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一定比例时,进行适当调控(部分招生计划实行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具体办法为:
1.当招生学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倍时,由学校自主录取。
2.当招生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1.5倍时,面向市本级外招生人数应控制在该校招生计划总数的20%以内(具体比例由学校自主确定),其余计划全部在市本级范围内招生,在市本级范围内招生计划的50%通过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50%由学校自主录取。
3.参加义务教育段民办初中招生电脑派位的学生须具有市本级户籍或市本级小学学籍,并全部参加电脑派位。面向市本级外的招生不实行电脑派位,由学校自主录取。经批准招收直升生的,其招生数列入该校的自主招生计划总数,由学校自主录取。
4.自主录取方案由招生学校制定,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提前向社会公布。自主录取的方式,可以采用“面谈、学习能力测评等办法确定招收对象。学习能力测评主要考核学生学习能力,应采用“现学现评”方式,不得考核学科知识。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进行招生”的规定。面谈或学能测评方案应包括主要内容、方式和评价方法等,采取多元评价,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不得包含文化课的教学内容。5月23日前,所有民办初中学校须将面谈或学习能力测评方案,与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封存的面谈或学习能力测评题目,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查。
5.招生工作结束,各招生学校应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录取新生名单,并组织学生报名,逾期不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将跨县域招收的学生名单函告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办理好学生学籍迁移手续。
招生时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政策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间出生)。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儿童,须持有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施教区学校办理延缓上学手续,并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办理户籍和居住证等有关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
民办小学
报名时间不得早于4月10日,具体时间由各学校自主确定。
民办初中学校
统一报名时间:4月29日??4月30日;
参加电脑派位学生名单公示时间:5月9日?13日;
电脑派位及录取名单公示时间:5月16日;
自主录取方案(采取面谈或学习能力测评方式招生的学校,包括面谈或学习能力测评实施方案)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时间:5月21日前;
自主录取方案公布时间:5月23日前;
招生结束截止时间:6月10日,同时,将录取名单上报市、区两级教育部门备案。
市本级公办小学、初中
新生登记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7月1日。
各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争抢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