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孩子即将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小学生啦!他们像出海的小船,扬起了新的征帆,开始了新的航程。一实小的老师已张开温暖的怀抱,热情地等待着您孩子的到来!家长们准备好了吗?家长们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首先家长们应该注意厦门入学报名时间、厦门入学报名所需材料和条件,做到万事俱备只差报名了。那么厦门一年及入学报名时间如何安排呢?报名政策如何呢?由于截至本文小编发稿之前厦门一年级入学报名政策官方暂未公布。等新政策出来后本站将第一时间推送给大家,不过家长们可以参考2018年的招生信息,做到心里有个大概!
切记!以下是2018年厦门小学入学报名的政策,仅供参考!!的入学报名注册请以官方发布为准。
01
户籍人口
(含集体户口、符合条件港澳台、华侨、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子女、军人子女)
报名时间是
7月7日、8日
02
积分入学
(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
网络报名时间是
4月17日至26日
03
明年起要读小学的看过来
2020年起,入学矛盾突出的片区,除符合“两一致”外,教育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片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报市教育备案后公布。
要注意的是,
今天公布的是今年小学招生的大纲。
各区还会公布公办小学的划片,
以及
积分入学办法。
请大家密切关注厦门招考,
我们会发布最新资讯!
来看看市教育局的文件,
如果看不懂,
明天的《厦门日报》和厦门招考
都会有详细解读。
厦门市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现就做好我市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派位入学。
二、招生对象
本市户籍或居住在本市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规定的港、澳、台、华侨、外籍适龄儿童,以及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子女、军人子女的报名时间为7月7日、7月8日。
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络报名时间为4月17日至4月26日。
四、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一)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招生片区由学校所在地的区教育局划定(市属小学报市教育局核准),并由区教育局提前向社会公布。各小学应于报名前1周在划定的片区张贴招生通告。
(二)片区招生对象的界定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7月8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所在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原省级示范小学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18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②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③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④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1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020年起,入学矛盾突出的片区,除符合“两一致”外,教育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片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
(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根据《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在家长或监护人的带领下,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片区内的学校报名登记,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在接到报名通知书后3日内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报名者,应书面向学校或所在地的区教育局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若片区学校学额已满,由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未经同意不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未报名者,学校应及时上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由教育主管部门依《义务教育法》处理。
(四)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
3.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五)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确认后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区学校就学。
(六)鼓励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实行网络报名。
五、台湾、香港、澳门、华侨和外籍学生入学办法
(一)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学生因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厦生活要求在我市就读小学的,由市、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读;也可由其父母事先与学校联系,获准后办理就读手续。
(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市入学,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其父亲(母亲)为本市户籍的,由其父亲(母亲)户籍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市入学,其父亲和母亲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申请就读公办学校,应满足以下条件:
父亲(母亲)应在厦务工、居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满1年(含1年)以上,其中,申请在思明区、湖里区入学的,其父亲(母亲)在厦务工、居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满2年。
(一)华侨、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市就读小学的,由市、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读;也可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事先与学校联系,获准后办理就读手续。
台湾、香港、澳门、华侨和外籍学生办理入学须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1。
六、人才子女入学办法
人才子女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于6月1日至6月25日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书或文件,书面申请材料(至少两个志愿),工作单位证明,申请人与其子女的身份证明,以及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由教育主管部门核查后指导安排就学。
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继续实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
符合各区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可在实际居住区提出申请。随迁子女积分计算办法和派位办法根据各区教育局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