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孩子即将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小学生啦!他们像出海的小船,扬起了新的征帆,开始了新的航程。一实小的老师已张开温暖的怀抱,热情地等待着您孩子的到来!家长们准备好了吗?家长们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首先家长们应该注意大连入学报名时间、大连入学报名所需材料和条件,做到万事俱备只差报名了。那么大连一年及入学报名时间如何安排呢?报名政策如何呢?由于截至本文小编发稿之前大连一年级入学报名政策官方暂未公布。等新政策出来后本站将第一时间推送给大家,不过家长们可以参考2018年的招生信息,做到心里有个大概!
切记!以下是2018年大连小学入学报名的政策,仅供参考!!的入学报名注册请以官方发布为准。
一、统筹谋划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一)统筹安排招生入学工作
◎义务教育(小学、初中)要进一步巩固免试就近入学改革成果;
◎普通高中要在持续规范招生基础上,进一步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确保市内五区分配比例不低于70%,其他地区不得低于2017年的比例。
◎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招生入学要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入学工作统一管理。
(二)统筹做好教育资源配置
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有效缓解“择校热”问题。
二、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行为(一)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1科学合理划定小学和初中学区。
学区划分方案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重新划分调整时要慎重稳妥,加强风险评估,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工作。
各地区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积极稳妥推进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2学生就近入学主要依据
①有房产证的
“两证”
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家长”)的房屋产权证(包括产权房、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
+
户口簿
+
核实学生实际居住地
②贷款无证的
因贷款购买住房而暂无房屋产权证者,须依据学生家长购房合同、商品房交款专用发票、贷款保险单、完税凭证等材料原件。
③租房者
无房屋产权证者,须依据学生家长租赁住房登记备案的信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信息查询表》)。
④非本市户籍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时,除以上证件,还要依据家长有效的《大连市居住证》等材料原件。
对其他不同情况,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学生就近入学安排工作。
3分班
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要坚持实行阳光分班,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其它年级不得以各种理由重新分班。学校不得以分层次教学或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或实验班。
(二)做好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1适龄儿童入小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
因身体状况不能按时接受义务教育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家长向学区内对口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户口簿等有关证明,填写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由学校报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对身体以外原因申请延缓入学的,应严格把握。延缓期满仍不能入学的,应重新提出延缓入学申请。一般批准延缓入学的时间不应超过1年。
未经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适龄儿童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2学校指导家长依据相关证件做好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学生基本信息表》采集工作,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建籍工作。学校将学生家长签字确认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及户口簿学生一页的复印件作为学籍档案,永久存档。
(三)做好小学升初中招生入学衔接工作
小学毕业生按“对口直升”的办法免试就近升入对口的学区内初中学校。
在规定的时间内,小学要为小学期间不在学区内学校就读的学生办理转回学区内学校的手续(即“小六归口”)。
(四)做好初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1初中学校的招生对象是指由各地区统一划定的对口小学的学区内学生。
2小学在开学前统一组织学生到初中学校报到,并履行交接手续,做到交接清单清楚详细,手续完整。
3继续实行初中升高中“指标到校”录取政策。
“指标到校”是指在初中升高中录取时,从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中确定一定的招生指标分配给大连市户籍的初中学区内且已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连取得学籍且初中期间没有择校经历、在中考报名开始之日前落户大连的,可以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政策。
(五)规范其他几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行为
1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不得采用笔试、面试等各类方式选拔生源,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得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起始时间不得早于6月1日,结束时间不得晚于7月15日,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招生名单上报学校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由学校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招生名单上报市教育局。
市内五区的民办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实行一次性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再从市内五区学校招收学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以招收市内五区以外的学生,须同时报送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将名单报市教育局。
在民办初中就读后再转出的学生,初升高时不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政策。
2高等院校附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高等院校附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只招收本单位职工子女,因生源不足需要扩大招生范围的,可在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划定的学区内招生,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3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文艺、体育、部队等单位(学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体育单位(学校)招生,须将招生计划和申请报市体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将招生名单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核准同意后协调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为学生办理转学。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一)加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
各地区招生录取应严格按照招生计划,不得随意变更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不得招收未参加中考的学生。
擅自突破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二)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以下同)招生行为
“十项严禁”纪律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