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占坑”式的培训班
【现象】部分公办学校的培训机构自办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办小学生学科培训班,从中选拔优秀小学生升入该校初中,这种“占坑”式的培训班往往被称为“坑”班。张先生自从女儿进入四年级后,就给孩子报了多个“坑班”。而李女士虽然知道校外“奥数”等培训对自己孩子所在学区的小升初帮助不大,但依然给孩子报了名,因为“中学的分班考试要考这些内容,不学就会进差班”。
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党委副书记陈国治认为,产生校外培训种种无序和违背规律的各种乱象的一个重要根源是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明里暗里的条件要求的助推,真正切断这一关联,才是釜底抽薪之策。
【政策】四部门通知要求,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教育部对2018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 “十项严禁”中明确,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查处教师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
【现象】有媒体调查发现,个别教师在课堂上有所保留,将更多精力放在校外培训班,鼓励学生参与自己开办或任教的补习班。
“中小学校和教师更好地做好学校教育的本职,也是为校外培训降温的重要支持行动。”陈国治说,学校及其从业者(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性质上的差异,角色不容混淆。
【政策】四部门通知提出,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和信箱,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立即停办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
【现象】随着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大量涌现,鱼龙混杂、恶性竞争的局面也随之而来。近两年来,一些证照不全的预付费教育培训机构一夜间人去楼空,给家长和学生造成经济损失。
【政策】四部门通知要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快评论
打破“剧场效应”还需标本兼治
不少家长送孩子上各种培训班正是因为 “班里的孩子们都在上”。前排观众站起来,后排观众也只好被迫起立,最后形成了全场观众都站着看戏的 “剧场效应”。课外培训也是如此,家长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掉队,只能被裹挟进入培训大军。
打破校外培训“剧场效应”,除了规范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还要从学校内的治理着手,斩断校外培训与中小学校招生、分班等挂钩的因果关系,从源头遏制培训热。
打破校外培训“剧场效应”,应当从教育评价机制上改革,从“育分”转为“育人”,克服唯分是举,发挥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评价“指挥棒”的作用,引导家长和学生做出符合教育规律的选择。
打破校外培训“剧场效应”,还应当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升级的教育需求,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完善学校服务、强化学校育人功能,缓解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校外培训的依赖。同时,应当扩充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为多元需求提供选择性、补充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