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等12个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各中小学要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将中小学研学旅行编入校本教材,合理安排研学旅行时间。
研学旅行是面向全体中小学生,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以培养中小学生的生活技能、集体观念、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的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近年来,我省已将研学旅行纳入践行教育之中,广泛开展了综合实践教育活动,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研学旅行的指导和帮助,各中小学要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将中小学研学旅行编入校本教材,合理安排研学旅行时间,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
各市县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各级地方财政要加大对研学旅行的支持力度,建立以奖代补的经费保障机制,从2018年开始,对四年级至八年级、高一至高二年级学生按每生每年100元的标准拨付经费奖补学校开展研学旅行活动。
《实施意见》特别提出,海南各地要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依托我省现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旧址、博物馆、科技馆、历史文化遗迹等,遴选一批安全适宜、主题鲜明、体验丰富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争取到2020年底,每个市县至少遴选出3个?5个市县级研学旅行基地,全省遴选出30个左右的省级研学基地,并向教育部申报20个左右国家级研学旅行教育实践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