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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西城区幼儿园与小学报名时间报名网站学费学区政策规定(八)

发布时间:2023-09-19 14:26:48
的示范文本)、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明(截止日期为4月30日)和居住地街道居委会出具的流动人口登记证明。非法私建房、已拆迁房、地下室、多人合租房等不能作为开具证明的依据。每个地址6年内只能协调一名适龄儿童入学,并有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住所要适宜居住,能保证适龄儿童的安全。

租住单位公房的,需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加盖公章)和房产证复印件。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办公用房、地下室、商用房及商住两用房等不能作为开具证明的依据。

3.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年龄符合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需一致(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

(2)如果儿童超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填写《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

(3)单亲家庭需要提供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据。

(4)非独生子女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或已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

(5)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明、父母双方户口簿、孩子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在西城区暂住证审核标准

(1)父母双方均持有西城区暂住证且暂住证在有效期内,其中至少有一方在本街道辖区内。单亲家庭由法定监护人一方提供。

(2)暂住证地址与在西城区实际居住地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暂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4)暂住证办证时间在4月20日之前。

5.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审核标准

(1)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2)父母姓名、适龄儿童姓名等信息和户口簿一致。

西城区教育委员会

4月13日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5〕3号),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办法,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计划,统一入学管理,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二)坚持免试、就近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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