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月3日,全市统一进行市船山实验中学、市成章实验中学微机派位,并在衡阳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微机派位结果。
11.7月6日,市船山实验中学、市成章实验中学到市中招办办理微机派中的学生录取审批手续。
12.7月7日-7月8日,被派中的学生到相应民办初中办理招生录取手续。
13.7月10日-7月15日,市船山实验中学、市成章实验中学按招生计划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并向市中招办上报录取学生名单。
14.7月11日,公办初中领取学生分配名单,核查学生服务区等有关信息数据。
15.7月13日—7月17日,学生持有关证件(原件)到公办招生学校核证。分配信息数据有误的学生持有关证件(原件)到市中招办审查重新调配。
16.7月21日—7月23日,公办初中到市中招办办理新生录取审批手续。
17.7月24日—7月25日,未实行微机派位的民办初中到市中招办办理新生录取审批手续。
18.7月29日—7月31日,城区初中统一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19.9月30日前,完成新生注册。
五、招生要求
1.市教育局成立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相关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基教科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民管办、计财科、监察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城区教育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有序地开展招生工作,确保初中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2.各单位应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小升初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规范完善小学毕业生电子信息,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为小升初学生登记、随机派位及遏制学生无序流动等提供基础性保障。
3.所有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如变更计划,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按省厅有关规定编班,严格控制大班额。
4.严禁任何学校或培训机构举行任何形式的生源摸底文化考试,未经批准不得跨区域招生;严禁用金钱、礼物等招揽、买卖生源;严禁初中学校分快慢班、特长班、特色班、实验班等;严禁本市各小学及培训机构为外地学校提供学生信息。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年度目标考核,违纪者一律对相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5.所有招生学校坚持先审批后录取的原则。初中招生录取手续在市中招办规定的时间内统一集中办理。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录取审批手续。未完成录取审批手续,任何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