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

2019年上海黄浦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四)

发布时间:2023-09-18 10:29:11
安排、调配和录取等工作,8月15日前向家长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5日前通过网络将招生录取结果报市教委,并将学生信息对接到学籍管理系统。
(六)建立小学学生学年注册制度。根据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求,自2015学年起,先在2015学年小学一年级新生中试行。由学校向新生家长发放学生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随迁子女及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是有效的。
(七)市、区教育督导部门将重点对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招生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区教育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本区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附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黄浦区教育局
3月19日
附件:
黄浦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内容
1月做好小学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家长的知晓度。
2月1向社会公布《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2.将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报市教委备案。
3月1日—30日1、向社会公布《黄浦区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2、接受市教委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使用培训。
4月8日前向社会公布和上网公示市教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向社会公开的有关信息、以及本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政策。
4月11日—30日小学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4月25日—27日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4月30日1.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统计日。
2.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在户籍地就读小学的五年级学生申请到居住地就读初中截止日。
5月9日全市民办小学进行面谈。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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