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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小学入学条件年满6岁及入学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23-09-21 21:31:58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体)局、厅直属中小学校:

  为做好全省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精神,现就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各地要高度重视,把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作为促进社会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在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尤其要做好城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镇适龄儿童数量快速增加,城镇“大班额”问题日益突出。为逐步化解大班额,各地加快推进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新建改扩建了一批中小学校,去年,全省大班额比例有所下降。今年,各地要继续抓好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增加学位,满足广大中小学生入学的需求。同时,对热点学校学生合理疏散,使小学、初中大班额比例进一步下降。

  二、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办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1、各省辖市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情况、新建小区等因素,做好生源预测,客观公正科学地划定各校的招生范围。对学校入学范围进行调整的,应充分调研论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提前广泛告知,设定必要的过渡时限。在此基础上,科学制定本地招生入学政策和工作方案,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把划片范围、招生政策、招生程序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要认真落实《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审计厅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意见》(豫教基一[2012]81号)及《河南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治理择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加大力度,认真解决公办学校择校问题。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前做好生源预测,控制班额,引导学生合理流动,治理择校。严禁采取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3、积极探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新办法和途径。各地要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和往年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扩大探索试行学区制、集团化办学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积极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入学需求。同时,根据各地情况,积极稳妥地试行多校划片。

  4、严控特殊招生比例。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各区(县)和学校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要降到区(县)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各地要梳理针对特定人群的优惠招生政策,取消不必要的特殊政策。确有必要的,应严格依照规定,予以统筹保障。

  三、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关爱工作

  1、认真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子女的入学工作。一是开辟绿色通道。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入学政策,设立专门的服务大厅(或窗口),公布咨询电话和入学条件,接受家长咨询。二是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三是坚持一视同仁。切实落实好“四统一”(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活动),使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入尽入”,服务于省委省政府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的大局。

  2、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和关爱。一是抓好控辍保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留守儿童入学工作纳入对学校考核的内容,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入学率和巩固率。二是进一步落实好“五个一”要求。各地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好留守儿童档案,明确每位留守儿童的帮扶老师,落实好留守儿童与家长的交流和帮扶教师与留守儿童家长的电话沟通交流,开展好对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活动。三是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摸清底数,采取措施,关爱到人,资助到家,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

  各地既要积极鼓励民办教育的发展,也要加强管理,正确引导,规范其招生行为。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有关问题的意见》(教政法函[2013]1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的规定,民办学校招生不得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选拔。要根据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科学核定其招生规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鼓励引导民办学校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招生。对联合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占坑班”选拔生源,加重学生课业和经济负担的行为,要严肃查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原则上在6月中旬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地制定。

  五、健全应急工作方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明确招生入学工作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邮箱、新媒体平台等,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处理,防止积少成多,积小成大。出现问题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和处理,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要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针对往年易发问题,制订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加强会商协调,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涉及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面的举报、投诉和申诉,按照政策规定处理好。要稳妥处置招生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及时消除影响稳定和谐的隐患和苗头。要严肃处理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为官不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人员。

  六、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督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广泛宣传国家、省和当地招生入学的政策规定,引导家长和其他法定监护人树立正确的入学理念,让家长明白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体)局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明确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含手机)、邮箱,并于4月30日前报我厅基础教育一处。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及时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自评活动,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15日前报送我厅。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

  河南省教育厅

  3月28日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教基一厅〔201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近年来,按照中央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贯彻落实教育部统一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成果巩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取得了新进展,但仍然面临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夯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任务,现就做好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学确定划片方式。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要积极通过单校划片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的要求。在目前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稳妥采取多校划片,将热点小学、初中分散至每个片区,确保各片区之间大致均衡。实行多校划片的,应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分配热点学校招生名额。派位未能进入热点学校的学生,仍应就近安排至其他学校入学。对于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学校,要加快推进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二、合理确定片区范围。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统筹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片区范围。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公平的各关键要素,确定相对科学的划片规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三、完善划片工作机制。对于新建学校或新建居民小区的划片,以及需要对现行片区进行调整或准备实行多校划片的,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现代治理理念,完善各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划片和片区调整工作机制,强化划片工作程序和内容的公开、公平、公正,提升划片结果的公信力。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及时化解划片、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实现共治共享。划片及片区调整工作备受关注,应当提前广泛告知,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给社会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

  四、严控特殊招生比例。,各区(县)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要降到区(县)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特长生招生具体办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各地要梳理针对特定人群的优惠招生政策,取消不必要的特殊政策。确有必要的,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

  五、方便随迁子女入学。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研究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务。学校要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城市生活。学校要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在学生实际到校报到后,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随迁子女的学籍转接和管理工作。

  六、健全应急协作机制。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区域内各市,特别是省会城市的工作指导,完善协调机制,搭建直通网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请于1月31日前报教育部)。要设立举报电话、邮箱、新媒体平台等,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处理,防止积少成多,积小成大。出现问题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和处理,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要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针对往年易发问题,制订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加强会商协调,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七、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必须不断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各地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做好正面宣传。要将核心政策内容制成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便于群众理解和使用。既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又要广泛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都市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持续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可通过新闻发布会、访谈等方式,面对面为群众解疑释惑,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抓好各项政策落实。各地要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制订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细化各项要求。工作方案要聚焦突出问题,关注主城区,关注热点学校;要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规划小学入学、小升初及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办法,形成招生入学工作体系;要明确区域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分工,抓好落实,确保招生入学各环节有序衔接。

  教育部办公厅

  1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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