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信息,区县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核实,更正后由考生本人再次签名确认,直至无误。所有确认单由区县招生考试机构保存至考试结束后半年。
3.报名信息填写、数码照片采集、考生信息签名确认是报名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及有关学校必须在报名前向考生公布上述工作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及领取报名条、未在报名期限内上网填写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与地点进行数码照片采集和考生信息签名确认者,按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报名处理。考生所在学校(或报名点)应将放弃报名考生名单造册上报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备查。
考场编排前,各区县必须与各相关学校认真核对报名人数及参加信息签字确认人数,严防遗漏和各种差错。
三、考点设置及考场编排
考生信息确认工作结束后,各区县应于4月2日前完成考点设置及考场编排。(考场编排工作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1.考点设置
考点应设置在考试设施良好,无安全隐患,交通便利,水电有保证,通讯畅通,听力考试设施合格,能够封闭管理,保密、保卫条件良好,外界干扰少,具备本校教师不得监考本校学生条件的学校。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各区县应将考点优先设置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各区县须对拟设考点学校进行认真考查和验收,确保符合上述各项要求。
2.准考证号及考场编排
准考证号采用十位数码,各位数码含义从左至右为:首位为考试类型代码;第2至3位为地市代码;第4至5位为区县代码;第6至10位为报名顺序号(详见附件3)。我市考试类型代码统一为“2”,地市代码统一为“01”;各区县代码分别为:碑林01,新城02,莲湖03,雁塔04,未央05,灞桥06,闫良07,临潼08,长安09,周至10,户县11,高陵12,蓝田13。(沣东新城准考证号仍然随原属未央区和长安区)
准考证号中的顺序号以区县为单位从00001起依次连续编排,同校或同班不得连号,并不得出现断号或重号。
考场编排由各区县按考点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的方式进行,每个整数考场30人。座位编排必须单人、单桌、单行。考场编号以区县为单位连续编排,编排规则为:前两位为区县编号、后三位为顺序号,不得出现重号和空号。每区县只能设置一个尾数考场。
3.毕业学校代码
毕业学校代码采用6位数,以区县为单位编排,其各位数码含义是:前两位为地市代码01,中间两位为区县代码(与报名区县代码相同),后两位是中学顺序码(详见附件3)。
4.《准考证》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