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我市户籍的往届生持户口本、初中毕业证到户籍所在区县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非我市户籍的往届生,持附件1规定的证件材料,到居住证上现居住地址所在区县考试机构或其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符合附件1政策规定的其他考生,持附件1中规定的证明材料到相关区县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2.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维护考生正当权益,市教育考试中心制定《西安市中考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简要介绍中考相关政策规定。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必须将《告知书》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发至每位报名考生。《告知书》由考生及家长阅读签字并自行复制后,原件保存于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至考试结束后半年。
3.各资格审查责任部门应认真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于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须做到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做好非我市户籍考生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表样见附件6)。
4.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区县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告知书》(含有报名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报名条上的报名号和密码,登陆西安市招生考试网(www.xaks.com.cn)进入中考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有关规定后,按照要求如实输入报名信息(具体流程见附件2)。考生应自行保管好自己设置的登陆密码,不得遗失、不得泄露。
(五)收费标准
根据陕价费调发〔2001〕29号文件规定,报名考生须交纳报名考务费40元。各报名点要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数码照片采集与考生信息确认
1.报名结束后,各区县要及时采集考生数码照片。照片采集标准参考2006年高考网上报名要求(陕招办〔2006〕34号)执行。照片采集时,在校生必须由班主任现场确认考生身份。非在校生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由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区县招生考试机构或相关学校必须有《数码照片采集工作记录表》(参考样式见附件4),照片采集完成后,班主任或考生身份核实人应在《记录表》上签名以示负责。《数码照片采集工作记录表》由区县招生考试机构保存至考试结束后半年。
2.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在数码照片采集完成后,必须打印考生信息确认单,并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指出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