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9年中国旅游日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9 08:17:37

中国旅游日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一

  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机关各处室,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5?19”中国旅游日即将到来,现将山西省旅游局《关于开展全省五一节日期间旅游市场秩序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五一”小长假和“5?19”中国旅游日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紧紧抓住旅游旺季到来之前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严格旅游安全生产规范标准的节点和环节,强化服务意识教育,加强服务技能培训,规范旅游安全生产,广泛宣传文明旅游,为此提出如下要求:

  一、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5?19”中国旅游日是每年旅游淡季进入旺季的分水岭,各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抓住季节转换的时机,严格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坚持三个决不过高估计的判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层层传导压力,各单位在五一到来之前,对照国家旅游行业标准《旅行社安全规范》,全面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健全安全生产领导体系和组织机构,完善与地接社合作示范合同、与旅游汽车客运公司的承运合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应急预案,规范与游客合同签订,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宣传,营造安全和谐的旅游发展环境。

  二、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当前,国家和省、市各级政府全面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的整治工作,各旅游企业要树立和增强全体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增强做好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旅游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导游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和专业水平,以服务为品牌,以满意为目标,用周到细致的服务赢得游客的信赖和信任。

  4月10日--5月30日国家旅游局、山西省旅游局相继开展了全国、全省交叉执法检查工作,检查组将以报名跟团、暗查暗访的方式对我市旅游市场进行检查,所以,各旅游企业要以为契机,狠抓旅游服务质量,全面规范旅游业务,特别是规范导游带团行为。坚决杜绝不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超范围经营、擅自增加购物点、擅自改变行程、发布非法、虚假广告、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等行为,用良好的服务和品质形象,提升游客的满意度。

  三、深入推进文明旅游,努力践行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

  深入推进文明旅游,认真落实省委“五句话”总要求和山西省文明旅游联席会议纪要和市委“五城联创”的工作部署,以“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高城市文明旅游程度和游客文明素质为目标,凝聚全体旅游行业力量,充分展示我市旅游行业形象,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实行前说明会、把好“六关”(护照关、组团关、出境关、落地关、行程关、交通关),体现处处有提示,时时有提醒,人人讲文明的旅游环境。引导游客积极参加“为中国加分”、“文明旅游提个醒”、“文明旅游随手拍”等主题公益宣传活动。各旅游企业要积极开展文明旅游志愿者服务和旅游志愿者“五个一批”宣传活动,营造文明旅游氛围。

  四、加强值班值守,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在“五一”小长假和“5.19”中国旅游日期间,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全面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认真部署““5?19”期间的工作,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周密计划,确保度过一个安全和谐的“五一”小长假和“5?19”中国旅游日。

  附件:

  1、关于开展全省5?19”中国旅游日期间旅游市场秩

  序检查工作的通知

  2、关于做好“5.19”中国旅

  中国旅游日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二

  各市旅游局:

  为进一步整顿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从业人员和游客双方权益,提升我省旅游服务质量,现决定开展全省“五一”节日旅游市场秩序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开展全省旅游市场交叉检查工作,处理并曝光一批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省旅游市场有序竞争,促进我省旅游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二、检查重点

  (一)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旅游活动、强制购物获取回扣,擅自变更行程。

  (二)旅行社及分支机构违规超范围经营出境旅游或赴台旅游业务、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

  (三)旅行社发布非法、虚假旅游广告蒙骗旅游消费者的行为。

  (四)旅行社不签订旅游合同(旅行社与旅行社之间、旅行社与游客之间、在线旅游企业与服务对象之间),不履行旅游合同等违法行为。

  (五)A级景区经营秩序混乱、服务质量差,通过增加另行付费项目、捆绑销售等方式变相涨价等行为。

  (六)旅游购物场所以假乱真、以次充好、销售质价不符的旅游商品;不明码标价、诱骗游客消费;向旅行社、导游人员支付高额回扣等违法行为。

  三、检查时间

  4月10日-5月4日。

  四、检查人员及分组安排

  (一)检查人员

  检查组由省旅游质监所3名执法人员,各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1名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2名媒体记者组成检查小组,按照工作部署开展异地交叉检查。

  (二)分组安排

  第一组:朔州、忻州、晋中、吕梁、阳泉组成第一检查组对太原、长治、晋城、临汾、运城进行检查。

  第二组:长治、晋城、临汾、运城组成第二检查组对大同、朔州、忻州、晋中、吕梁、阳泉进行检查。

  第三组:太原、大同随团暗访。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准备。此次交叉检查工作是在国家旅游局工作部署下开展的,是我省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延续。各市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选派业务熟练的执法人员参加,检查人员要提前搜集暗访地旅游企业相关信息及当地市场中较为突出的问题,带着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二)依法依规,严格检查。此次检查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检查时做到文明执法、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要严格取证据,一查到底,争取查处并曝光一批旅游违法违规问题。

  (三)整理案件,认真总结。各检查小组要认真收集并整理涉嫌违法违规的案件证据,认真总结检查情况,在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检查收集到的违规问题及相关证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移交至相关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执法大队),并限期处理。于5月5日前,每市对案件的查处结果上报省旅游局行管处及省旅游质监所。

  附件:

  1.明察暗访检查项目及内容(旅行社、导游)

  2.旅游市场检查项目及内容(旅游景区、购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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