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考试科目、分值、时间: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考试25分)、科学200分、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100分、体育40分,总分760分。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 科 目 时间 | 6月13日 (星期六) | 6月14日 (星期日) | 6月15日 (星期一) |
上午 | 语文 (9:00-11:00) | 数学 (9:00-11:00) | 英语 (含听力) (9:00-10:40) |
下午 | 科学 (2:30-4:30) | 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 (2:30-4:10) | / |
2.考试命题: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和省教研室编制的《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规定的考试范围、内容标准和要求命题。试题应体现新课改理念,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强化能力运用。加强试题与社会生活的联系,注重应用、注重能力,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整体难度系数控制在0.7左右。
3.考试形式与要求: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科目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所带资料限于纸质),其他学科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英语科目先进行听力考试,再进行笔试。听力考试以考点为单位采取有线放音或录音机播放的办法。
各学科统一使用答题纸答题并禁止使用计算器。
4.体育考试项目、分值及要求:
(1)体育考试采取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考试与学生耐力素质、力量素质和运动技能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总分满分为40分。具体项目见下表(共分四类十二项)。
考试类别 | 第一项 | 第二项 | 备注 | |
体质类(10分) |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50米 | |||
耐力素质类 (10分) | 1000米跑(男生) 800米跑(女生) | 游泳(100米) | 选考一项 | |
力量 素质类 (10分) | 上肢(躯干)力量 | 掷实心球(2公斤) | 引体向上(男生) 仰卧起坐(女生) | 教育局抽考一类、考生选考一项 |
下肢 力量 | 立定跳远 | 1分钟跳绳 | ||
运动技能类 | 篮球运球投篮 | 排球垫球 | 选考一项 |
体质健康标准考试原始分(按教育部最新标准,四项累计,满分为70分) | 60-70分 | 50-59分 | 40-49分 | 30-39分 | 20-29分 | 19分以下 (须参加完四个项目) |
换算后的计入中考成绩的分数 | 10 | 9 | 8 | 7 | 6 | 4 |
耐力素质类,考生须在长跑或游泳两个项目中自选一个项目考试:长跑项目为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游泳项目男女均为100米距离。
力量素质类的上肢(躯干)力量、下肢力量考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抽签确定其中一类考试,每类考试项目由考生选考一项。上肢(躯干)力量:实心球、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下肢力量:立定跳远、跳绳。
运动技能类,考生须在篮球运球投篮或排球垫球两个项目中自选一个项目考试。考试要求见附件2,评分表见附件3。各地应积极放开选考项目,防止体育课程的应试化倾向,促进学生多样化发展。
各县(市、区)须于体质健康测试结束后,将体质测试分项记录的原始数据报台州市教育考试院,此数据将作为对普通高中学生体质监测的起点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