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播报
誓词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入警誓词
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坚决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矢志不渝做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而努力奋斗!
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入警誓词
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献身于崇高的司法行政事业,坚决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矢志不渝做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 播报
宣誓
第四条 宣誓,是公安民警对自己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的承诺和保证。新录用的公安民警必须进行宣誓。
第五条 宣誓的誓词
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我保证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不怕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司法行政)事业,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
第六条 宣誓的基本要求
(一)新录用的公安民警,应当在初任培训合格后,上岗前由所在单位或者培训学校组织宣誓。
(二)宣誓前,公安机关领导人员应当对宣誓人进行人民警察性质、宗旨、任务、纪律、作风等教育。
(三)宣誓场地应当悬挂警徽。
(四)参加宣誓人员应当庄重严肃、着装整齐、警容严整。
誓词修订
2021年11月,公安部组织对《人民警察入警誓词》进行了修订,形成并公布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誓词》。誓词全文为:“我是中国人民警察,我宣誓: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矢志献身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为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而英勇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