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小微企业减免税政策:
沉重的社保负担一直是压在小微企业头上的一座“大山”,广西自治区有的放矢,提出2015年内服务业小微企业可缓缴或降低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政策。即允许服务业小微企业缓缴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降低缴纳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四项社会保险费费率。南宁市提出,2015年底前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可享社保补贴,给力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
税收“减负”让企业轻装上阵
今年4月是全国第24个税收宣传月,河池市风暴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经理张彪特意关注了税务部门的微信平台,第一时间获取了最新的税收资讯。从去年创业之初,通过微信及时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已经成为张彪的一种习惯。
“以前一个月要在国、地税缴税款1600元,享受优惠减免政策后,一年下来可以省1.92万元,可以填补很多房租、水电费空缺,这个税收减免政策享受真的很实诚,对我们刚刚成立的小微企业来说真的是一大利好。”4月1日,张彪与南丹县国税局干部在微信上互动,聊到税收优惠时不忘发过去一个大大的笑脸。
今年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的小微企业,统一实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只需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初步测算,2015年仅国税而言,全区可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约1.75万户,可减免所得税7150万元,分别比扩围前的净增1300户,减免所得税净增3000万元。
随着国家对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力度不断加码,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区国、地税部门共为近90万户小微企业减免税23亿多元。给力的税收“红包”,对于脆弱的小微企业增加现金流、增强抵抗风险能力、降低经营成本等,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看得懂、吃得到,广西国税、地税局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列为2015年“一号督办”事项,提出一手抓执行到位,一手抓督促检查,从制度和办法上进一步打通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自治区地税局大力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减环节、简流程、提时效,改变传统的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审批模式,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专门备案。同时,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要求各级地税机关全力做好政策兑现工作,确保优惠政策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