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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最新人口总数统计,新疆常住人口普查数量

发布时间:2023-09-13 21:40:23

人口数据统计服务的统计对象是全国户籍人口。统计范围可以是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州、盟)、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和林区)、市辖区。统计的信息项包括户籍人口的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出生地、籍贯、姓名、姓氏、名字等。可以是单一信息项,也可以是多个信息项组合。

2月1日,新疆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我区人口统计数据。据统计,全年我区人口出生率为千分之十五点五九,人口死亡率为千分之四点五一,人口自然增长率为千分之十一点零八。

从性别结构看,男性人口1197万人,女性人口1163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2.92(以女性为100)。从城乡结构看,城镇常住人口1115万人,乡村常住人口1245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47.2%。全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新疆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199.47万人,占50.83%;女性人口为1160.26万人,占49.1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87下降为103.38。

公报数据还显示: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15.88万人,占21.86%;15-64岁人口为1673.87万人,占70.94%;65岁及以上人口为169.98万人,占7.20%。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上升1.4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下降2.0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0.73个百分点。

全区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947.76万人,占40.16%;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411.97万人,占59.84%。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4.86万人,增长7.3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13.39万人,增长8.73%。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114.50万人,占47.2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245.23万人,占52.77%。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80.92万人,乡村人口减少2.87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4.44个百分点。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我区以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1%人口抽样调查。共调查登记35.85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52%。

新疆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199.47万人,占50.83%;女性人口为1160.26万人,占49.1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87下降为103.38。

公报数据还显示: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15.88万人,占21.86%;15-64岁人口为1673.87万人,占70.94%;65岁及以上人口为169.98万人,占7.20%。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上升1.4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下降2.0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0.7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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