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调查以全国为总体,全省为分总体,以各市为子总体,采取分层、二阶段、概率比例、整群抽样方法。
从包头市统计局获悉,根据全市1%人口抽样数据推算,包头市常住人口为282.93万,比上年增加3.01万人,增长1.07%。其中,城镇人口233.85万人,城镇化率达82.65%。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包头市常住人口呈增长趋势。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包头市人口为229.74万。到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常住人口达到265.03万,十年增加35.29万人,增长15.36%,年平均增长率为1.44%。此后到,全市常住人口为279.92万,总量居内蒙古自治区第四。
包头市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汇总工作全部结束,普查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经过4万余名普查人员的辛勤工作,历经区域划分、户口整顿、调查摸底、入户登记等环节,获取了翔实的数据,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包头市人口总量、结构、文化素质及其变化。
与十年前第五次人口普查的2297404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52960人,增长15.36%,年均增长率为1.44%。与1990年到2000年的年均增长率1.93%相比,下降了0.49个百分点。这表明计划生育政策在包头市得到了较好执行,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口增长对资源环境的压力。
数据同时显示,包头市作为西部地区中心城市之一,城市辐射力和吸引力不断增强,外来投资及务工经商人员不断增加,高学历、高素质人才持续引进,十年间净流入人口达到45万人。
目前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38.94万人,占51.60%;女性人口为130.35万人,占48.40%。总人口性别比由“六普”的106.79下降为106.59,男女比例基本保持在正常的平衡范围内。
据悉,性别比是衡量人口性别结构的主要指标。我市男女人口趋向平衡,其原因主要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的生育观念有所改变,人为选择出生婴儿性别的非法行为也受到了严格限制,基于此,我市的常住人口性别结构基本保持在正常的平衡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