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东莞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东莞失业金领取标准政策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21 08:43:32

社保里的失业保险,是给那些因被辞退或者工作单位破产等原因失业的人的社会救助,但是有的人会发现,前后两次失业,领取的失业金月份不一样,这是怎么回事?原来领取失业保险后缴费年限就停止累计了,重新就业后如果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那么东莞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呢?东莞失业金领取标准有哪些政策规定呢?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东莞失业金的相关知识,可供参考!

申请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

2、非本人意愿失业(例如:单位解雇、单位倒闭);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申领资料符合按规定要求,完整齐全、真实。

办理资料

1、《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写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4、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正反面);

5、未换领社保卡的,需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6、外省籍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选择申领外省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在每月25日前向社保经办部门提交资料;

2、社保部门审核资料,为符合条件的核定待遇,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并在次月的15日后,发放有关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

根据《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核定。2017年3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574元,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为460元。而从2017年9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690元,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为5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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