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失业金领取条件是只要当事人的社保缴纳已满一年,而且也是非本人的意愿中断就业的,同时已办理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就可以领取;而对于领取的标准就会结合劳动者工作的年限来进行计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宁夏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宁夏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1.失业保险金申领。
政策依据:
1.《宁夏回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2号);
2.《宁夏回族自治区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宁劳社发〔2002〕1号);
3.《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发〔2020〕4号)。
服务对象: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发放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累计缴费满1年的,领取3个月;
2.累计缴费满2年的,领取6个月;
3.累计缴费满3年的,领取9个月;
4.累积缴费满4年的,领取12个月;
5.累计缴费满5年的,领取14个月;
6.从第6年起,每满1年增加1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申领方式:
1.线上申领: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申领。
2.“掌上”申领:通过“我的宁夏”APP、“掌上12333” APP、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或小程序申领。
3.线下申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2.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
政策依据:
1.《宁夏回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2号);
2.《宁夏回族自治区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宁劳社发〔2002〕1号)。
二、宁夏失业补助金每月多少钱
根据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90%的计发要求:
一类区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由每人每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从1494元调整为1755元,失业补助金标准从1195.2元调整为1404元、747元调整为877.5元。
二类区银川市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石嘴山市平罗县,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由每人每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从1404元调整为1656元,失业补助金标准从1123.2元调整为1324.8元、702元调整为828元。
三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同心县、盐池县,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中卫市海原县由每人每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由1332元调整为1575元,失业补助金标准从1065.6元调整为1260元、666元调整为787.5元。
三、缴纳失业保险多久可以领失业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