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2020年泰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依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累计3次拒绝接受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2020年泰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泰州市失业职工登记表》;
2、职工分配、调进介绍信或《泰州市招聘录用人员备案表》;
3、劳动合同原件;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5、其它材料等。
流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15日内将职工的个人档案送至所属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审核后发给“培训通知书”;
2、就业转失业人员培训结束后,凭“职工就业(失业)登记通知书”、“失业职工证明书”在60日内至就近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给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发给“失业保险金开户通知书”,通知其在30日内到指定银行办理失业保险金存折开户手续,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按月将失业保险金汇入个人开户的存折。
泰州失业保险
2020年泰州失业保险金多少钱
领取金额:
失业保险金是根据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综合计算的,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核定;
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前标准准定基数的45%核定;
缴费20年以上的,按前标准确定基数的50%确定。
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845元/月)。
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
根据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月领取标准和领取期限,与单位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基数越高、参保时间越长,失业保险待遇就越高。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根据劳动者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来确定,缴费每满1年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