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盐城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及本人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上(指终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或辞退的以及《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第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盐城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需要携带资料:
1、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本人档案;
3、养老保险手册;
4、户口簿和身份证;
5、一寸照片1张。
填写《失业职工登记表》→进行求职登记→领取《就业登记证》→ 申领失业保险金 → 凭本人的《就业登记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日期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办理地址:
盐城市劳动就业中心
盐城市迎宾北路64号
0515-88312032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盐城失业保险金多少钱
领取金额: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