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南通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注:非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因自愿离职而导致失业。
南通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领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本人社会保障卡;
(3)南通市失业登记及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表;
2、领取程序:
申请: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到原单位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2004年9月前参加失业保险的需提供个人职工档案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006年7月前参加失业保险且户籍性质有变化的需提供户口或相关户籍变更材料。
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月数、期限和领取标准,并将结果和相关事项告诉本人。
发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按月生成失业保险金发放明细,并报银行发放,银行将发放结果反馈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南通失业保险金多少钱
1、领取金额:
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纳失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40%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南通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月),最低不得低于南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3倍(858元/月)。
2、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
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均已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一年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领取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