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抚顺失业金一个月多少钱,抚顺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发布时间:2023-09-14 09:16:10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2020年抚顺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抚顺失业保险金

2020年抚顺失业保险金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用人单位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明、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及时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4、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2020年抚顺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多少钱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各市(县、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函》(辽人社函〔2019〕208号)精神,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11月1日起作出如下调整:

市(区)(含抚顺经济开发区),按照二档标准调整, 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1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3元;

抚顺县、清原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按照三档标准调整,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

将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的单位和本人累计交费满1年不到10年的,失业保险金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的单位和本人累计交费满1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领取期限:

1.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

2.失业人员缴费时间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另: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95%的人继续看了

其他人推荐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