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大连失业金领取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参保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大连失业金领取标准:大连市四个失业金标准为1629元、1538.5元、1539元、1453.5元。
失业保险金能领多少?主要看这两个方面↓↓
1、看缴费期限
按照《关于进一步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要求,从11月1日起:
● 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3%上调至85%;
● 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3%上调至90%。
2、看户籍所在地
按照《关于调整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从11月起:
●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先导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620元调整为1810元;
● 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520元调整为1710元。
大连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这其中包括被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
3、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温馨提示: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如果是主动辞职的,就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了。
大连失业保险的领取材料
1、户口本
2、身份证
3、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由所在单位提供)
4、《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大连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流程
失业人员可直接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然后到区失业保险科办理失业登记并在同一大厅加盖《失业证》钢印,同时领取银行卡。
在此基础上,失业人员第二月(每月11-20日)到所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及当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审验,并在第二月的26日以后,同时领取两月失业待遇。
此后到街道办理月度领取待遇审验简化为:在失业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盖印、办卡的同时,办理当月审验(待遇在下个月领取),第二月起直接到街道办理月度审验。
大连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多少钱?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
户籍在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每人每月840元;
户籍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等其他区市县每人每月910元。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
户籍在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每人每月960元。
户籍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等其他区市县每人每月1040元。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按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计算:缴费年限满2年不满3年,享受期限6月。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按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同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