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心得

机关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总结(两篇)

发布时间:2023-09-18 15:02:14

篇一:

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公布。

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令行禁止。

新修订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修订后的《条例》发生了较大幅度的变化:从原来的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缩减为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把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中的纪律和要求,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去除与国家法律重复的内容,实现纪法分开;把政治纪律细化、具体化,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转化为纪律规范,体现作风建设最新成果,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底线。

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现的管党治党的所有问题,从本质上看都是政治问题,都是“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问题。此次修订《条例》,紧紧围绕党中央和关于加强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坚决维护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突出出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新《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举一反三、以案明纪,扎紧制度篱笆,促使广大党员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条例》的再一次修订无疑将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与时俱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

篇二:

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2003年12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该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条例》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一、全面体现从严治党新要求。

二、纪法分开,与现行法律重合的70多条全部剔除。

原条例的178条中,有70多条与现行法律有重复,为党纪“减负”,让党规更加明晰,有很多违纪的情形已经明显触犯了法律底线,明确工作要求的核心是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有法前。王歧山“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党纪不能替代国法但严于国法”,如果一名党员等到违法了才受到纪律处分,明显说明党纪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也为党纪“加码”,在法律底线之前更为党员划定了一条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动辄则咎,这样才能有效堵塞小错酿成大祸的漏洞,从源头上阻断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

三、突出政治纪律,严惩拉帮结派等违反政治规矩行为。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这是纪律所明令禁止的,就是违反政治纪律。突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并把没有成文规定的政治规矩纳入到处分条例里面。

四、树“高线”划“底线”,对生活纪律等6大类开负面清单。

修订后的《条例》各类纪律事项融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大类,纪律的重要性得到突出,还开出了“负面清单”,涵盖八小时内外,哪些事不能干,非常明确标示出来,非常具体,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党员可要小心了。“底线”之上是“高线”,这个“高线”就是《准则》,告诉广大党员要做什么、该做什么、而不再是“不准”做什么。

一个道德“高线”,一个纪律“底线”,准则应成为执政党廉洁自律的宣誓和向人民的承诺,条例应成为从严治党的一把尺子、广大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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