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2024年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比例流程

发布时间:2023-09-18 10:15:06

01

怎么交

《社保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注:不同城市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不同,但2019最新公布的数据,武汉0.7%,上海1%,深圳0.45%,广州0.85%,北京0.8%(虽然有的城市就缴费比例在逐年下降但并不会影响我们的待遇。)

02

交多久

武人社官方网站2019《生育保险政策指南》规定:用人单位参加我市生育保险,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参保职工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具体可以到当地人保网查阅)

注:目前对于大部分城市来说,需要在所在单位连续缴满1年的时间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这一点武汉可以说是非常厉害了完全赤裸裸的福利。此外还有些城市正在试行将生育保险和医保合并,比如说深圳,(生育保险和医保合并是为了提高基金的共济能力和降低管理成本,并不会影响生育保险的待遇这点不用担心)

03

有什么用

武人社官方网站2019《生育保险政策指南》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其中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所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产后访视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术、流(引)产、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04

怎么报

参保职工在诊断妊娠后,生育或实施流引产、计生手术前,可通过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rsj.wuhan.gov.cn)或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简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一、网上申请。用人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登录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rsj.wuhan.gov.cn)的网上社保办事大厅点击“单位办事”或“个人办事”。

1、单位经办人员点击“单位办事”后输入“用户名”及“密码”进入“单位网上业务”, 点击“单位业务办理”,选择“生育就医登记受理”。

2、职工本人点击“个人办事”后输入“用户名”及“密码”(手机下载“武汉人社”APP注册“用户名”及“密码”)进入“个人网上业务”,点击“生育就医登记”选择“生育就医登记受理”。

3、单位经办人员或参保职工本人录入信息后填写手机号码,系统进行验证并绑定。

4、上传参保人结婚证扫描件(属生育二孩以上的应承诺本次分娩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确认提交。

二、到社保机构申请。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携带下列申请材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1、《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

2、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属生育二孩以上的应承诺本次分娩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三、登记,经审核通过后,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05

生育医疗费的支付标准

一、首次产检费用共185元,在妇幼保健院(所)进行。产后访视共30元,由市、区妇幼保健院(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职工首次产检和产后访视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限额标准与武汉市、区妇幼保健院(所)统一结算。

二、门诊产前检查515元,在定点生育医疗机构进行。职工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在限额以内(含限额)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超过限额的部分由个人自付。

三、生育分娩、流(引)产医疗费用按医疗机构级别和生育类别等进行结算。职工符合规定的分娩、流(引)产费用低于定额标准90%(含)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90%、低于100%(含)时,按定额进行结算;医疗费用超过定额标准100%至150%(含)的部分,个人自付30%,医疗机构负担30%,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0%;医疗费用超过定额标准150%以上的部分,个人自付30%,剩余部分根据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支付比例。

四、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实施生育分娩、流(引)产医疗费用的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标准按《武汉市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规定的定额执行。医疗费用在定额以内的,按实际支付;医疗费用高于定额的,按定额支付。

五、非长驻外地工作的参保女职工、符合规定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的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因个人原因需在外地实施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在外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用按《武汉市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执行。生育医疗费用在定额以内的,按实际费用支付;生育医疗费用高于定额的,按定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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