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职工生育津贴是什么意思?青岛的生育津贴如何领取?首先我们要了解下生育津贴是什么,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这里的核心关键在于:生育津贴的基数是根据生育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全体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而不是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计发生育津贴时采用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应与该用人单位申报社会保险缴费时核定的职工工资口径一致。那么青岛生育津贴有哪些新政策呢?报销流程是如何的?本文小编为你整理了相关资料,可供参考!
申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2、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1年以上;
3、计划政策内生育或怀孕流/引产。
申领资料:
1、劳动和社会保障卡;
2、身份证;
3、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即准生证;
4、出生医学证明;
5、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审批表;
6、青岛市个人结算户存折帐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等);
7、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
申领流程: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或书面委托他人持上述资料前往 青岛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其中五市三区女职工生育津贴办理按照当地规定。
计算方法: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流引产时所在用人单位当年度1月份单位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计发。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前12个月变动工作单位的,其生育津贴按照生育或流引产前12个月内工作过的各用人单位1月份单位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加权平均计发。职工生育津贴计发基数按照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60%和300%保底封顶。
青岛生育津贴怎么算
企业单位生育津贴以生育当年度一月份单位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作为一天应计发的生育津贴,按对应享有的产假天数计发。
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前12个月变动工作单位的,其生育津贴按照生育或流引产前12个月内工作过的各用人单位当年度职工1月份平均缴费基数加权平均数计发。单位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不含补缴补收的缴费基数。
青岛生育津贴怎么领
参保职工应于实行分娩出院结算后次月的1日至15日,到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统发工资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应于分娩出院后次月的1日至5日,由单位统一办理。
所需材料:能够查询到卫计部门共享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持社保卡及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的生育津贴审批表办理生育津贴;无法查询到卫计部门共享信息的,除社保花卉加盖公章后的生育津贴审批表外,可自愿提供参保职工生育服务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做为佐证或提供个人承诺书。
青岛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一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是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