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职工生育津贴是什么意思?重庆的生育津贴如何领取?首先我们要了解下生育津贴是什么,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这里的核心关键在于:生育津贴的基数是根据生育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全体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而不是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计发生育津贴时采用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应与该用人单位申报社会保险缴费时核定的职工工资口径一致。那么重庆生育津贴有哪些新政策呢?报销流程是如何的?本文小编为你整理了相关资料,可供参考!
一、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营养费+一、二级医院分娩补贴产假假期
二、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三、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30% 。
四、一次性补贴
1、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2、男配偶享受15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3、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 (天)× 15(天)。
五、其它
1、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
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案例】2012年3月份开始交社保,15年怀孕,月缴费平均基数为2400元,产假98天,上年度平均工资为3000元/月,则可以享受多少的生育津贴呢?
【分析】:具体生育津贴享受的费用标准为: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营养费+一、二级医院分娩补贴产假假期,15年产假规定产妇可以享受正常产假90天,晚婚晚育假15天,独生子女证35天,则领取津贴如下:
顺产:正常90天×(2400/30)+营养费3000×25%+晚婚晚育15天×(2400/30)+独生子女证35天×(2400/30)=11950元
剖腹产:正常90天×(2400/30)+营养费3000×50%+晚婚晚育15天×(2400/30)+独生子女证35天×(2400/30)+剖腹产30×(2400/30)=14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