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桂林生育津贴怎么领取,桂林生育津贴领取方式

发布时间:2023-09-18 05:23:08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2020年桂林生育津贴怎么领

参保单位职工在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由参保单位向市社保局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在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窗口填写《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爱扬教育),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参保人员身份证;

2、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发放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县级卫生和人口计划行政部门发放的《二孩生育证》;

3、医疗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4、卫生和人口计划部门出具的《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5、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出院记录)、疾病诊断证明;

6、医疗费用有效票据;

7、申报诊治妊娠、分娩产科并发症的提供医疗费用清单;

8、申报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及无工作证明(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

9、如参保职工原在其他统筹地区参保的,涉及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的,提供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生育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10、申请人所属单位同意转到其个人账号的提供其个人开户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2020年桂林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单位按规定为职工参保缴费满270天,且职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仍与单位有劳动关系并为继续缴费状态,单位在职工生育或手术之日起180天内申报。

桂林生育津贴

2020年桂林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女职工产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生育和终止妊娠享受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1、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2、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晚育的女职工,增加产假14天;

4、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增加产假20天。

5、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6、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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