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2024年厦门生育保险交多久可以报销及报销比例

发布时间:2023-09-14 12:19:57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条件

(1)参保职工至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即生育的当月及之前十一个月均需参保缴费,应缴保费未在三个月内到账的,视为缴费中断);

(2) 在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4) 男职工配偶申领生育医疗费的,需男职工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

符合政策内的一孩和二孩,所有享受到的生育保险待遇均一致。在这里要注意以下几点: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很重要!

必须要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如果累计参加生育保险不满1年,职工需在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向厦门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符合规定很重要!

怀孕和分娩要符合国家和省的计划生育规定。如果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是不能报销的。

怀孕后打算辞职的要慎重

不少准妈妈在怀孕之后打算辞掉工作,这种情况下,准妈妈们一定要慎重考虑哦。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怎么报销

在市内就医产检、生产的准妈妈们,可以刷社保卡记账。没有刷卡记账的,可等生完宝宝后,带齐资料,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

在厦门以外的地区待产也可以在分娩后1年有效期内,向厦门社保机构申请报销。

领取时限:

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15日起,可以办理申领手续。

申领分娩生育保险待遇时间从分娩之日起计算,时效为12个月。

申领计划生育手术生育保险待遇时间从计生手术之日起计算,时效为6个月。

所需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需当场核验原件。非中文的材料需翻译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境外出生证需中国大使馆认证或公证部门翻译并出具的国外出生证明公证书。

(一)必备材料:本人社会保障卡(因业务涉及个人待遇,必须携带原件核实个人信息)、本人厦门银联储蓄卡、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尽量避免使用规模相对较小的银行所发的银联卡,已经确认无法使用的有中信、民生、浦发、汇丰、渣打等银行。

(二)申领生育的生育津贴还需提供:

1、医疗收费票据(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复印件(或出院记录,原件需加盖医院章,出入院诊断孕产次信息缺失的,需提供入院记录;诊疗经过与出院诊断不符的,需提供分娩或手术记录);

2、一、二孩登记表或生育服务证原件(根据卫计委规定,属于免于办理计生证的,可按规定提供登记报备材料)。台港澳及外籍人士无法提供一、二孩登记表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复印件;

(三)男职工配偶申领生育的医疗费待遇除了(一)、(二)所述材料外,还需提供:

1、男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

3、收费票据(发票)、门诊病历及医疗费用清单原件;(住院需汇总清单);

4、《厦门市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申领生育医疗待遇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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