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2024年宜宾最低社保缴费基数,宜宾社保缴费基数比例下调政策

发布时间:2023-09-16 06:41:52

各地区社保缴费基数标准都会随着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城镇职工根据自己的工资标准确定社保缴费基数,而灵活就业人员则根据自己的收入选择合适的社保缴费基数缴费。那么最新的宜宾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宜宾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是多少?本文为你介绍宜宾最低社保缴费基数的相关知识,可供参考!

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上年度宜宾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进行实时调整。

四川省统计局公布的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1632元,宜宾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4195元。

2018-宜宾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按本人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7908元/月)确定,下限按照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582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按本人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7405元/月)确定,下限按照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4775元/月)确定。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按本人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宜宾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13549元/月)确定,下限按照宜宾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100%(4516元/月)确定。

2018-宜宾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2018-宜宾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宜宾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0%(2388元)、50%(2985元)、60%(3582元)、70%(4179元)、80%(4775元)、90%(5372元)、100%(5969元)自行选择缴费基数档次,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以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0%(4775元)。

2018-宜宾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缴20%;

医疗保险:个人缴8.5%。

2018-宜宾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按照最底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238820%=477.6元/月

医疗保险:47758.5%=405.875元/月

总计:477.6+405.875=883.47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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