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参保人员2018年缴费标准
个体参保人员从1月份就可以缴纳2018年度的社保费了,具体标准为:
缴费人员只要持身份证原件到市内的吉林银行、邮储银行、工商银行、通化农商银行部分网点通过现金或刷卡的方式即可缴纳2018年度社保费。
参保单位申报核定2018年缴费基数,1月份起正常缴费。
2018年1月起,通化市社保局以通化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0%即4252.50元为标准,核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的上、下限,即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2757.5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551.50元。各参保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变动情况据实申报。养老待遇核定仍使用当年省人社厅实际公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其他业务如缴费、人员增减变动等均可在1月份正常办理。
企业参保人员增减变动需在每月5日之前办理(节假日顺延),每月缴纳社会保险费需在20日之前实缴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