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保主要分为职工社保和居民社保,职工社保主要分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省、市关于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和费率的有关规定。
2019-2020年中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广东省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1901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3376元/月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为2890元;
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为2890元;
参加门诊基础医疗保险缴费基数2800元。
工伤保险
参加企业工伤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中山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中山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缴费基数无上限。
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参加企业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中山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和中山市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670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中山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缴费基数上限为中山市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207元)300%(18621元)。
2019-2020年中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3%,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浮动费率第一档为0.48%,第二档为0.64%,第三档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为0.2%;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公司缴2%,个人缴0.5%;
补充医疗保险:公司缴8.5%,个人缴3.5%;
2019-2020年中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