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2019-2020年中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广东省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1901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3376元/月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为2890元;
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为2890元;
参加门诊基础医疗保险缴费基数2800元。
工伤保险
参加企业工伤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中山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中山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缴费基数无上限。
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参加企业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中山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和中山市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670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中山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缴费基数上限为中山市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207元)300%(18621元)。
2019-2020年中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3%,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浮动费率第一档为0.48%,第二档为0.64%,第三档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为0.2%;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公司缴2%,个人缴0.5%;
补充医疗保险:公司缴8.5%,个人缴3.5%;
2019-2020年中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